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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石材防护剂优秀品牌推荐活动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7-03  浏览次数:391
核心提示:中石协[2009] 27号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和鼓励石材防护剂生产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的应用效果,加强售后服务,向

中石协[2009] 27号

各有关企业:

  为支持和鼓励石材防护剂生产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的应用效果,加强售后服务,向市场推荐质量好、信誉好、服务好的石材防护级优秀品牌,以满足市场的需要,更好地推动石材应用护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中国石材工业协会决定从今年起,联合国家石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开展石材防护剂优秀品牌推荐活动,具体办法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企业必须具备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申报企业是中国石材工业协会会员;

  3、申报产品有自主品牌,并在国家商标局登记注册;

  4、石材防护产品是企业主要产品之一,在市场上有较好的信誉;

  5、代理国外品牌申报此项活动,须由厂家或指定代理人提交相关有效文件,包括商标等及近三年进口情况说明;

  6、申报企业石材防护剂生产及销售年限5年以上;

  7、申报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申报产品符合《建筑装饰用天然石材防护剂》JC/T973-2005标准;

  9、每个企业每次最多申报两个不同性能的防护剂产品。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建筑装饰用天然石材防护剂》JC/T973-2005标准一等品以上的相关要求;

  2、申报产品2005年以来每年至少应用在五个10000平米以上的石材工程项目中,且无质量问题发生;

  4、申报产品必须接受主办单位组织抽样,并送相关检测机构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抽样、检验费用由被检单位承担;

  5、申报产品的包装、标识和产品信息等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法》。

  三、申报文件

  1、有效的企业注册文件;

  2,有效的商标注册文件;

  3、提供2006年以来两次以上的省部级及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4、申报产品的包装标识和技术信息资料;

  5、申报产品2005年以来的业绩资料。

  四、 其他

  1、此次优秀品牌推荐活动由中国石材工业协会主办,石材应用护理专业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并委托国家石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国家建筑材料测试中心对送检产品进行检测。

  2、推荐活动每两年一次,产品推荐有效期为两年。两年后除对新申报的产品进行评审外,对有效期满两年的原推荐产品进行复审;

  3、评审结束后将在中国石材之窗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半个月。公示期

  间无异议的产品方可对外正式推荐;

  4、在推荐期间如被推荐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中国石材工业协会有权撤销推荐;

  5、每个申报产品评审费用为2000元,复审费用1500元;

  6、今年申报产品截至日期为七月三十一日。请申报企业于七月底前将申报表以及相关材料报我会。

  协会联系人:韩  云  邓惠青

  电  话:010-68348892    传  真:010-68340348

  附表1:中国石材工业协会推荐石材防护剂优秀品牌申报表.doc

  附表2:中国石材工业协会推荐石材防护剂优秀品牌公示表.doc

  中国石材工业协会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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