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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召开东山石材开发管理工作会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04  浏览次数:234
核心提示:固始县陈集镇东山采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周边环境和道路设施破坏较大,群众反映强烈。3月2日,东山石材开发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固始县陈集镇东山采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周边环境和道路设施破坏较大,群众反映强烈。3月2日,东山石材开发管理工作会议召开,陈集镇党委、政府成立了东山石材开发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措施和相关规定,全面加强东山石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

据了解,为理顺石材企业与周边群众关系,促进石材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以及地方经济发展协调统一,陈集镇政府根据相关法规,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对东山石材开发管理的暂行规定》。《规定》指出,要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严格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加强环境整治,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加强电力管理和企业运输车辆管理,保障企业安全、持续生产;营造安定有序、共赢发展的开发环境,建设“平安矿区、和谐东山”,进一步促进陈集镇东部山区石材资源开发健康、有序、安全、持续发展。

工作会议上,县交警、镇派出所、企业办等负责人结合各自职能先后发言,表明将加强对采石企业的有效监管,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法措施。

陈集镇负责人指出,针对目前东山石材开发中存在的问题,镇党委、政府和各责任单位要紧密配合,狠抓源头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立足实际,完善管理措施,在确保采石企业正常安全生产的前提下,重点对货运源头车辆超限超载行为进行整治,强化联合执法,对执法不严、私放“关系车”“人情车”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全力推动治超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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