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根据宁城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复,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宁城县司法局、天义镇人民政府委托,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以下货物
一、项目编号:NZC2013-GH015
二、项目名称:宁城县司法局、天义镇政府干挂石材、玻璃幕墙采购。
三、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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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规格要求 |
数量 |
项目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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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岗岩石材 |
详见招标文件 |
5786.98? |
30800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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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 |
详见招标文件 |
240.528? |
2645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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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3,344,654.00 |
四、招标人:宁城县司法局、天义镇人民政府;
五、招标机构: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七、采购预算: 3,344,654.00 元(含施工及安装等所有费);
八、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九、交货时间地点:按合同约定;
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注册资金 1000 万元(含)以上;
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4、投标人不得在中标后转包。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投标必须为整包投标,所投产品必须为全新正品。
十二、报名时间:2013年5月14日至2013年5月21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30时受理,节假日不受理。
十三、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本招标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副本),产品检验报告,法人委托项目经理(一级建造师,须有安全考核B证)现场报名,并带安全员、施工员、技术员、质检员证件,赤峰市建委备案手续。以上所有需要年审的必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年审合格才有效,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贰份,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复印件需盖投标人单位红章)。地点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6009)室。
十四、招标文件的发出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6009)室领取,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将投标保证金陆万元交入采购中心账户。拟投标企业领取标书后须填写《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十五、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书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1套正本, 6 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采用即收即开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十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在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届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出席开标会议。
十七、招标机构: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宁城县委党校办公楼六楼
联 系 人: 张庆祝 白旭涛 遮 枫
电 话(传真): 0476-4255112
宁城县司法局
宁城县天义镇人民政府
宁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5月14日
温馨提醒:为了更好的提高石材企业与招标方的成交率,在大中华石材商网站(www.stone128.com)所提供的所有招标信息都必须由供应商企业自行联系招标方,请勿直接留言。招标方的联系方式一般公布在招标信息中,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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