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总部广场一期工程已由北部新区管委会以渝新委建审[2011]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洪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代建单位: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总部广场一期外装饰工程二标段(3﹟、4﹟、13﹟-17﹟楼)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北部新区高新园
规模:外装饰面积约38000㎡,工程造价约2800万元;
计划工期:180天
招标范围: 全隐框玻璃幕墙、半隐框玻璃幕墙、明框玻璃幕墙、无框玻璃幕墙;各类金属板、人造板、石材幕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施工壹级资质,外地企业必须已具备了重庆市城乡建委颁发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2月 28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等)、招标答疑和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 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如对招标文件有质疑,必须于2013 年 3 月 4 日9 :30 时前(北京时间)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指定位置提出质疑。
4.3 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1000元(现金),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如投标人不交招标文件工本费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拒绝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3年3月 22日10时00分,地点为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接标处(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网查询或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重庆高科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洪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重庆渝高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北部新区 高新园 总部基地A1座
邮 编:401121
联 系 人: 汪工
电 话:67035138
传 真:67035000
2013年2月28日
温馨提醒:为了更好的提高石材企业与招标方的成交率,在大中华石材商网站(www.stone128.com)所提供的所有招标信息都必须由供应商企业自行联系招标方,请勿直接留言。招标方的联系方式一般公布在招标信息中,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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