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2012-12-05 截至日期: 2012-12-28
招标编号: 诚实平潭招字(2012)第(012)号 所属行业: 建筑工程
地 区: 福建省 采招类型: 国内 公告
招标机构: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查看该企业空间
关 键 词:
内容: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诚实平潭招字(2012)第(012)号
1 、招标条件
为了确保选择到实力雄厚、业绩优良、信用可靠、善打硬仗、资质等级高、政治觉悟高、管理经验丰富的施工单位,根据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会议精神,结合平潭综合实验区先行先试的方针政策,以及“平潭速度、平潭质量”的要求,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招标人为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渔平大道南侧,天大山路东侧;
2.2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总建筑面积435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1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576平方米。其中玻璃幕墙展开面积约7931.61平方米,石材幕墙展开面积约16159.37平方米。总投资额约 2000万元, 最终建设资金投入以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审核部门批复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幕墙工程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为准 ;
2.4工期要求:本工程裙楼部分要求建设工期(中标合同工期)为 42 日历日,本工程主楼部分要求建设工期(中标合同工期)为 48 日历日,工期分别自总承包单位提供工作面起算,裙楼部分竣工日期为各检验批验收合格之日,主楼部分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该工期不包括本工程预埋工作以及总承包单位提供工作面之前所必须准备工作时间
2.5工程质量要求: 按现行的有关验收标准达到工程质量合格,并配合总承包单位,使工程整体验收达到鲁班奖优质工程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厦门中合现代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2.6.3.代建单位: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2.6.4.监理单位: 厦门高诚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已在福建省内注册或在省内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企业,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9、投标人在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2010和2011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单位业绩信誉登记考评情况的通报中均未被登记为三个及以上C级,或一个D级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12 月 6 日下午,至 2012 年 12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报名时间的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 潭城镇龙里路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县建设局旁)) 购买招标文件(本工程报名采用无记名方式);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 图纸每份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人须以电汇或转账形式汇至指定账户,且必须在汇款凭据上注明标识“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指挥情报中心幕墙工程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拾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28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地址: 潭城镇龙里路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县建设局旁));
7.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亲自提交其注册建造师证书和身份证到场核验,并提交注册 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 ;
招标人(代建人): 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厦门市文塔路211号;邮编:361004 ;
电话: 0591-23177782 ;传真: 0591-23177782;
联系人:吴工 。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诚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金星路41-2#3楼 ,邮编:361012;
电话:0592-5052068,13616041942 ;传真:0592-5050592;
联系人:小吴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区直单位代理结算中心;
开户行:中行平潭支行营业部;
帐 号:4312 6281 0318;
交易中心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
地 址:潭城镇龙里路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县建设局旁)。
温馨提醒:为了更好的提高石材企业与招标方的成交率,在大中华石材商网站(www.stone128.com)所提供的所有招标信息都必须由供应商企业自行联系招标方,请勿直接留言。招标方的联系方式一般公布在招标信息中,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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